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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水质自动取样器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20 16:40:53   作者:李云鹏   浏览次数: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水质自动取样器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采购人为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进行询比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水质自动取样器询比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942360

2.3实施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经济开发区农场路南段

     2.4采购范围:采购内容详见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水质自动取样器采购表。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概算金额:26000元,本标段报价金额不能超过概算金额,报价超过概算金额的一律视为作废处理,不足3家的流标.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后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

3.2请各报价人在报名时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及授权委托书,并认真填写、签字、盖章,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

3.3投标人应是合法、正常经营企业,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是系统显示状态)异常经营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4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参股、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3.5为保证合理报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报名报价前务必与技术人员充分沟通,确定相关参数要求。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浏览公告直接报名:供应商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选择注册是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4.2登陆系统报名:供应商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这里可以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采购方式”来进行模糊和精准查询小牧。点击项目后面的“报名”,即进入报名页面进行报名。

4.3项目报名和报价方法:请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清单进行网上报价。

5.报名截止时间、询比时间及报价要求

5.1报名截止时间:2024112510:00(北京时间)

5.2询比报价截止时间:2024112510:00

5.3请各报价人于2024112510:00前登陆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5.4报价要求:

5.4.1 材质必须符合要求,供货时提供材质报告、质量合格证明,报价时须标明厂家/品牌、供货周期,有指定品牌的须按照指定品牌报价。

5.4.2规格型号仅供参考,具体型号可现场落实,必须保证装机使用,如有技术不清,请务必和需求部门技术人员联系落实(联系方式见下)。

5.4.3报名通过后联系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查看本项目具体实际情况,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探勘现场的责任、风险、费用等。由于采购清单中的规格型号仅供参考,务必踏勘现场保证使用后达到预期效果,并与我公司技术部门人员沟通后再进行报价。

6.询价规则:

6.1报价为含税价,含运费、加工费、卸车费,一次报价给予最低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2本次询比为一次性报价,询比采购取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应认真填写,若报价出现错误,不能更改,按原报价执行。最终以采购人评审结果为主。

6.3供应商递交的报价以元为最小报价单位;

6.4供应商因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5报价应在规定的询比时间后的6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6.6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6.7评审:最低价中标。此询比采购项目为一次报价,即由采购人在平台对报价人通过审核后的首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人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则按注册资本金高低进行推荐。

7.合同主要条款约定

7.1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包含货物的运输供货、税金、安装技术指导等全部费用。

7.2合同生效后,货品根据甲方需求供货,按期到场。甲方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95%货款,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

7.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4验收标准:验收之日起12个月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负责。

7.5货物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货物应符合甲方质量参数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7.6供货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0天,应满足采购人需求。

7.7运输、装卸要求: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8.询价地点: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陵县经济开发区农场路南段

联系人:商务  李工 15563632323

技术    15864986756

监督部门: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财务部

监督电话:周女士 0539-5388003

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41120

 

 


查看附件:采购需求申请明细45601.464086944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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