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应急备用药剂采购项目已由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响应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应急备用药剂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401066
2.3采购范围:
一标段: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药剂,液体聚合硫酸铁,约1500吨
二标段: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药剂,液体乙酸钠,约1500吨。
2.4药剂供货送达终点:漯河市沙南污水处理厂、漯河市沙北污水处理厂(一期)、漯河马沟城发水务有限公司。
2.5质量要求:
一标段: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GB╱T 14591-2016 水处理剂聚合硫酸铁(液体)》生产、检测、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标准。
二标段: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HG/T 5959-2021 生化法处理废(污)水用碳源乙酸钠》生产、检测、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标准。
2.6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交货。
3.1企业要求
3.1.1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现有供应商不能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3.2业绩要求
响应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个污水处理厂药剂供货合同业绩(一标段业绩供货范围内须包括液体聚合硫酸铁,二标段业绩供货范围内须包括液体乙酸钠)。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
3.3信誉要求
3.3.1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3.2响应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页面,不得有不良记录(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谈判采购公告发出以后)。
3.4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须响应人自行承诺)。
4.1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谈判活动。
4.2满足本谈判公告第3条款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11:00,登录《中原招采网(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第3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审验通过后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注意:各响应人应随时关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0日14:30。响应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响应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方式进行谈判。响应人无需到现场参加谈判,响应人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谈判,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退回其电子响应文件。
响应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5.4成交人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内容及格式与电子响应文件保持完全一致。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采 购 人: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龙江路京广铁路桥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3956778289
监督单位(部门):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电话:0395-6778585
漯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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