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驻马店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山采矿权深部、外部详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已经上级单位批准,资金自筹,已到位,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驻马店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山采矿权深部、外部详查项目公开招标
2.2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741001
2.3项目概况: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前人勘查资料和矿区地质特征,本次勘查平面范围为(1)独山石灰石矿区采矿权范围内所包括的深部矿段,面积为0.5648平方千米,标高为-25到-70米标高。(2)独山石灰石矿区采矿权范围外围矿段,面积分别为 0.1841 平方千米,标高为+90米至-70米标高。建议目标矿种为水泥灰岩矿,同时估算建筑石料用灰岩量。本次勘查工作拟采用I类勘查类型布署工程,控制程度达到详查,提交(122b)+(333)资源量,采用的主要勘查工程手段为钻探、槽探,进行1:2000数字化地形测量,1:2000地质填图,1:1000勘探线剖面测量,钻探工程施工及采样等。
2.4招标范围:
2.4.1独山石灰石矿区范围储量内深部详查
(1)根据工作区实际和项目预期目标,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程要求在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区范围内开展生产勘探及深部详查工作,增加水泥用石灰岩资源储量,估算矿区范围内全部建筑石料用灰岩量及露采剥离量中的共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将-25米至-70米标高内的深部资源量详查核实后编制储量详查报告;通过河南省储量评审中心专家评审并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取得备案证明。
(2)将-25米至-70米标高内的资源量整合后编制储量整合报告;通过河南省储量评审中心专家评审并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取得备案证明。
(3)根据新增深部资源储量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区石灰岩矿深部详查开发利用方案》,通过评审。
(4)根据整合资源量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区石灰岩矿整合开发利用方案》及其附图、附表、附件等,通过评审。
(5)根据整合资源储量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备案。
目标:(1)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区石灰岩矿深部详查报告》,通过河南省储量评审中心专家评审并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区石灰岩矿资源整合报告》,通过河南省储量评审中心专家评审并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3)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独山矿区石灰岩矿深部详查开发利用方案》,通过评审。
(4)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区独山石灰岩矿整合开发利用方案》及其附图、附表、附件等,通过评审。
(5)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区石灰岩矿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备案。
2.4.2独山石灰石矿区范围储量外部详查
(1)根据工作区实际和项目预期目标,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程要求在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区范围外开展勘探及外部详查工作,增加水泥用石灰岩资源储量,估算矿区范围内全部建筑石料用灰岩量及露采剥离量中的共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将+90米至-70米标高内的深部资源量详查核实后编制储量详查报告;通过河南省储量评审中心专家评审并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取得备案证明。
(2)将+90米至-70米米标高内的资源量整合后编制储量详查报告;通过河南省储量评审中心专家评审并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取得备案证明。
(3)根据新增外部资源储量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外部详查开发利用方案》,通过评审。
(4)根据资源量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外部开发利用方案》及其附图、附表、附件等,通过评审。
(5)根据整合资源储量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备案。
目标:
(1)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外部详查报告》,通过河南省储量评审中心专家评审并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外部资源整合报告》,通过河南省储量评审中心专家评审并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3)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外部详查开发利用方案》,通过评审。
(4)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外部整合开发利用方案》及其附图、附表、附件等,通过评审。
(5)编制《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独山石灰石矿外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评审备案。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完成以上报告、方案的评审、备案。
2.6质量要求:成果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投入的本项目技术和人员应满足本项目的工作需求,确保各报告、方案通过评审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矿产勘查业绩(提供合同或任务书或委托书)。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两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5近三年来在河南投资集团系统没有差评记录或被列入黑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电子注册
4.1 本招标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东段29号海特大厦5楼。
5.招标文件获取
5.1满足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5日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参与项目。并于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分至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远程获取招标文件,具体事宜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以下资料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证件身份证,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或任务书或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不予受理。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3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请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活动。
6.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人应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6.2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或未按规定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北京时间)。
7.开标信息
7.1开标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东段29号海特大厦7楼评标室。
7.3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详见http://www.zybtp.com/ -办事指南-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中原招采网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开标时投标人应登录中原招采网,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采网》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驻马店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驻马店市确山县同力大道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038429566
监督人员:高先生
电话:0396-70609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侧
联系人:常先生、赵女士
电 话:0371-69136959
邮 箱:hngmzb3@163.com
驻马店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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