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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骊镁合金轻量化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26 17:05:47   作者:王慧敏   浏览次数:

海骊镁合金轻量化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SGZB-2023-034  

1.招标条

海骊镁合金轻量化装备产业园(二期)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工程总承包 已由 鹤开管经计〔202247号文 鹤壁经科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财政资金目工程包进

2. 项目概与招标范

2.1项目概况:总投资额6亿元,用地面约135亩,建筑面积约14.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厂房、多功能仓库、综合楼(研发中心)及园区基础配套设施等。

2.2 建设地点: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东工业园区天赉北大街以东、陶然街以西、明德路以北、德方路以南,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60000万元

2.5 期要求: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1

2.7 质量要求:

2.7.1 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

2.7.2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包设计、包采购、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含扬尘治理)、包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总承包资格要求: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

3.1.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如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

3.1.3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20231月以来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社保参保网页查询截图)。

3.1.4 :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要求投标人仅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诺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取消中标资格。)

注:以上网站被记录的信息是指在公开期限内。

3.2   

4.电子注册与招标文的获

4.1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727日至202384日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活动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 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各投标人须下载招标文件和最新的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是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38 29930,逾期提交或未在指定载体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开标信息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开标/郑州市农业路东段29号海特大厦5

6.3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中原招采网”在线参加远程开标活动,无需到开标现场

6.4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及时登录“中原招采网”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文件的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7.发布公的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

招 标 人:鹤壁经科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803923951

   址: 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中心    

代理机构:鹤壁经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939253396

地址: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中心207房间

监督单位: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392-3315135

9线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392-3386025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0392-331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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