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谈判项目尉氏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地硬化工程施工,采购人为开封市豫清环保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质条件的谈判响应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编号:M4101000065000940033
尉氏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一区东南角拟先划定约50.8×60.8m范围内进行场地平整、场地硬化、围堰施工、木栏杆围挡施工及场地内土工布和防渗膜的焊接、铺设等工作。
施工工期:30天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具有该项目施工相关技术能力;
3.2.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3.响应人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报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为。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本谈判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及评标。
4.2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采购条件的潜在谈判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投标活动。
4.3满足本谈判公告第3条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的谈判响应人,请于2022年09月13日至2022年09月20日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直接登录平台报名并上传第3条要求的相关资料。
4.4. 报名时,下载附件 “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按照承诺书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上传。否则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因报价人未及时按照要求上传证明文件而影响报价人网上报名审核的后果自负。报名通过后进行网上报价。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无采购文件费用
5.2 谈判响应人可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及参加投标活动。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项目澄清均从中原采招网上操作进行。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准,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6.2 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采网谈判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打印版打印装订(其中的授权书、承诺函、报价表等重要内容应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内容及格式与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6.3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6.4 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上传至采购文件规定的指定位置。
6.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ndzzbtb.hndrc.gov.cn/);
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封市豫清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尉氏县洧川镇英外村北1公里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15737861576
监督部门:开封市豫清环保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监督电话: 18603807879
开封市豫清环保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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