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受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涉税审核业务进行谈判采购,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1 项目名称: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涉税审核业务。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810100。
2.3 项目概况: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是根据河南投资集团发展新型能源战略规划成立的专业化新能源开发运营公司,是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国有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公司主要营业范围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水力发电、储能、氢能、地热能、分布式能源等,目前公司拥有16家分、子公司。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采购范围:
对年度经营活动提供相关财税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正确理解、合理运用税收政策,降低经营活动涉税风险,并对年度企业所得税事项审核,出具年度企业所得税审核报告及风险提示报告。
2.6 服务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并保证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所审核的业务进行审核,并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充分、适当证据的审核程序,并为服务方提供合理保证,有责任在审核报告中指明发现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未按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2.7 委托服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合同期限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入项目驻场,熟悉、了解项目情况,收集与委托事项相关的项目材料。并与2023年5月31日前向甲方提交2022年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核报告。
2.8 质量要求:申报材料编制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基础资料进行编制,满足和通过各相关方审查要求。
2.9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以来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无亏损,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并对3.4.2条款至3.4.4条款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
4.1本采购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采购。有意参加谈判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盖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采购活动。
4.2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要求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3日17时00分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各单位自行核对是否符合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谈判采购失败的,后果自负。
4.3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系统缴纳。
4.4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谈判现场参加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资料(详见中原招采网www.zybtp.com→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5.2谈判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3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 取消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5.5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外环8号世博大厦
林先生(商务) 电话:0371-55130531
采购代理机构: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屈女士
电话:0371-60100554(18003712131)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29号海特大厦6楼
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党群纪检筹备组
监督电话:0371-55037409
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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